壓力容器一般是指用于有一定壓力的流體的儲存、運輸或者是傳熱、傳質、反應的密閉容器。 一、壓力容器的分類 壓力容器的分類方法很多,按照不同的方法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一)按制造分類。可分為焊接容器、鍛造容器、鉚接容器、鑄造容器和組合容器五種。 (二)按材料分類,有鋼制容器、有色金屬容器和非金屬容器三種。 (三)按壁厚分類,可分薄壁容器和厚壁容器兩種。容器外徑與內徑之比小于或等于1.2者為薄壁容器;大于1.2者為厚壁容器。 (四)按設計壓力P分類: 低壓容器:0.l≤P<1.57Mpa(1≤P<16kgf﹒cm-2) 中壓容器:1.57≤P<9.81Mpa(16≤P<100kgf﹒cm-2) 高壓容器:9.81≤P<98.1Mpa(100≤P 超高壓容器:P≥98.1MPa(P≥1000kgf﹒cm-2) (五)按設計溫度分類: 高溫容器:t≥450℃ 常溫容器:-20℃ 低溫容器:t≤20℃ (六)按形狀分類,有球形容器,圓筒形容器、圓錐形容器。 (七)按承壓方式分類,有內壓容器和外壓容器。 (八)按使用中工藝過程的作用原理分類,可分為反應容器、換熱容器、分離容器和儲存容器四種。 (九)按使用方式分類。有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 二、壓力容器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正確和合理地使用壓力容器,是提高壓力容器安全可靠性,保證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重要條件。為了實現壓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有效地防止或減少事故的發生,國務院頒布了《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原勞動部頒發了《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等一系列法規,對壓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確的內容和嚴格的要求。 (一)使用登記的規定 使用壓力容器的個人應按規定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的不得擅自使用。所有壓力容器必須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證僅在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合格期間有效。 有壓力容器的實驗室必須建立《壓力容器技術檔案》及使用登記本,每年應將壓力容器數量、和使用情況進行統計。 (二)培訓和維護 使用壓力容器的實驗室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并根據沒備的數量和對安全性能的要求。負責組織對使用壓力容器的學生進行培訓。 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做好壓力容器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的檢查,做好壓力容器檢驗、維修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丁作。壓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改造方案應報上級安全監察機構審查批準。 (三)壓力容器管理責任制 使用壓力容器實驗室除由主要技術負責人對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外,還應根據實驗室所使用容器的具體情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壓力容器的專職管理人員應在技術總負責人的**下認真履行下列的職責: 1.具體負責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的管理規范和安全技術規定。 2.參加新進壓力容器的驗收和試運行工作。 3.編制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建檔及技術資料的管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5.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操作、維修和檢驗情況。 6.負責組織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及儀器使用證的發放工作。 (四)壓力容器操作責任制 每臺壓力容器都應有專職的操作人員。壓力容器專職操作人員應具有保證壓力容器安全運行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并通過技術考試達到合格。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按照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正確操作使用壓力容器。 2.認真填寫操作記錄。 3.做好壓力容器的維護保養工作,使壓力容器經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經常對壓力容器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操作條件不正常時及時向上級報告。 5.對任何有害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6.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能。 (五)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保證壓力容器的正確使用,防止因盲目操作而發生事故,教師在指導學生使用時,要先按實驗要求和壓力容器的技術性能制定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至少應包括以下的內容: 1.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控制指標,包括*高工作壓力、*高或*低工作溫度、壓力及溫度波動幅度的控制值等。 2.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法,開、停機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3.壓力容器運行中日常檢查的部位和內容要求。 4.對壓力容器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的判斷和處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壓力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時的維護保養方法。 (六)注意事項 1.壓力容器受平穩操作。壓力容器開始加壓時,速度不宜過快,要防止壓力的突然上升。高溫容器或工作溫度低于0℃的容器,加熱或冷卻都應緩慢進行,盡量避免操作中壓力的頻繁和大幅度波動。避免運行中容器溫度的突然變化。 2.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下運行。工作中液化瓶嚴禁超量裝載,并防止意外受熱。隨時檢查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保證其靈敏可靠。 3.嚴禁帶壓拆卸壓緊螺栓。 4.堅持壓力容器運行期間的巡回檢查及時發現操作中或設備上出現的不正常狀態,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以消除這種不正常狀態。檢查內容應包括工藝條件、設備狀況及安全裝置等方面。 5.正確處理緊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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